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 社会组织要脚踏实地再创辉煌
近日召开的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在会上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组织需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会议精神,把握新的目标定位,作出正确路径选择,与民政工作整体格局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构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新机制,共同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全面参与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进程。随着中国社会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入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目标。社会组织在发展定位上,需要与民政部门在新征程中的战略方向保持一致,关注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根据社会需要提供相应的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在当前阶段,社会组织的优先任务是协助政府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民生服务,满足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和其他群体的发展需求,维护社会的基本公平和基本正义。 助力搭建服务保障体系和社会参与体系。社会组织要参与搭建服务保障体系和社会参与体系,助力民政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真正惠及人民群众。一方面,服务保障体系是民政服务有效供给的基础,除政府和企业以外,社会组织可全程参与民政服务保障工作,既可以在保障体系建设中提供直接服务,也可以作为专业性第三方机构参与民政服务保障绩效评估,促进各项民政服务提升效能。另一方面,社会组织作为联结政府与群众的桥梁与纽带,既可以与其他协商机制开展合作,也可以借助社会组织自身特色发挥作用。社会组织来自群众、来自社会一线,会员和服务对象可以在社会组织的引导下,合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或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社会组织协商平台将信息有效传递给有关政府部门,使得社会参与体系的内容更丰富、范围更广、效率更高。 广泛投身社会救助和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社会救助和社会治理尤为重要,社会组织需要在具体服务领域,积极投身社会救助和社会治理相关工作。社会救助是政府的基本职能,社会组织作为一类重要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在低收入等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应急救援等特殊场景下,能够发挥款物募集、快速响应、专业服务等作用。社会治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关系到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作为“健全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安排。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宗旨与使命,参与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进程中,解决群众所遇到的问题与困难,调节社会矛盾,提供社会心理服务。 拥抱数字技术,提升服务效率。数字化时代,社会组织不能落后,也不能掉队。目前,社会组织使用数字技术比例较低,数字技术更新迭代频率不高,社会组织专职数字技术人员不多。社会组织应当提高对数字技术的重视程度,确保投入一定量的资金用于数字技术的使用与推广。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可设置数字技术专职岗位,加强组织内部的数字化建设,提高各类公益项目使用数字技术的比重,提高组织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提升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