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水安全案例汇编》第六部分 案例一
案例一:瞿某潜水事故
1991年4月30日,某单位潜水大组组长瞿某在救助某公司所属难船过程中,在水下被鱼网缠住后供气皮管断裂窒息死亡。
事故经过
1991年4月28日,某公司所属难船某海区被某公司船舶所撞。船艏右舷上舱和2﹟舱的结合处被撞破,舱内大量进水,船左倾19°,前倾17°,船艏及1﹟、2﹟大舱沉入水面以下,尾部螺旋浆高出水面,船向左侧严重倾斜,极度危险,随时有全部沉没的可能。某单位谢某按有关部门的指令,对该轮进行抢救。4月30日晨由拖轮将该轮抢拖至可施工水域。工程驳于4月30日5:40靠该轮右舷。为全面了解破损情况和丈量破洞准确尺寸,为封堵抢救做好准备工作,施工单位领导安排平潮时间进行潜水作业。当时气象情况:小浪有涌,能见度良好,西南风4级。流速在0.3m/s左右。
4月30日12:55分,工程驳潜水大组组长瞿某第1次潜水,工作内容为探摸难船第1﹟、2﹟舱右舷破洞的破损情况,13:40分瞿某第2次下潜,工作内容为丈量破洞的高度及宽度。在丈量完破洞后口的高度后,开始向破洞前口探摸丈量尺寸,当瞿某摸到破洞前口时,信号绳为9m(当时高潮水深为20m),13:45分在探摸船底破洞时,潜水电话里突然发出瞿某的尖叫:“不好,有渔网”。紧接着又叫一声:“渔网”。水面人员立即询问“怎么了?”但没有回答声。13:46分发现瞿某信号绳已断,13:48分潜水员刘某穿戴潜水装具下潜救援,当刘某头盔刚没入水中,发现瞿某的潜水供气皮管已断。由于供气皮管、信号绳均以切断,使救援潜水员失去了寻找瞿某的目标,加上难船的漂移,使得水下救援失败。
5月14日瞿某遗体被找到,遗体被渔网缠绕。对断裂供气皮管和信号绳进行检查发现,皮管断头距离瞿某腰接阀(在潜水员腰部,供调节空气用)1.12m,皮管外表撕拉长度为0.28m。信号绳从腰部拉断,断头不整齐。遗体经法医检验,断定为窒息死亡。
原因分析
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潜水供气皮管和信号绳被嵌入难船破损快口的夹缝处,潜水员被渔网缠住 (渔网扎根在海底,水面看不见),难船漂移造成供气皮管被撕裂切断,导致瞿某窒息死亡。
教训及预防措施
这起事故尽管是在执行救助任务中发生的,但教训是深刻的。按照处理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该单位针对这起事故制订了以下整改措施:
1、今后在执行海难救助潜水作业时,尽可能地避免在渔网水域作业,难以避免时,也必须请有关部门清除施工水域的渔网后方能进行潜水作业。
2、为了防止在执行海难救助任务潜水作业时可能发生的事故,该单位责成工程船队作为一项安全研究课题,探索和研究潜水作业的进一步安全防范措施。